辐射防护科普知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6

电离辐射用于描述在空间以电磁波或亚原子粒子的形式传递能量,这两者在物质中可以引起电离。当电离辐射通过物质时,随着离子的生成,能量就传给了物质。小剂量辐照对人体所产生影响通常可以忽略不计,但大中剂量单次或持续照射可能会通过“确定性效应”、“随即性效应”和“刺激效应”等生物学效应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辐射防护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保护人类的适当标准而不过分限制有益的引起照射的实践。由于“确定性效应”存在着阈剂量,因此可以通过限制个体的剂量来避免这种效应给人体带来的严重后果。

在辐射防护实践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辐射防护三原则”:

     (1) 实践的正当性;       (2) 防护的最优化;       (3) 个人剂量限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规定:

(1) 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平均)为20mSv,并且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都不能超过50mSv; 

(2) 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年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的限值为1mSv,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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