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博士后人才支持政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1
一、引、育政策
类别 |
申请时间 (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
申请条件 |
支持政策 |
普通博士后 |
随时入站 |
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年薪30万/年起 |
英才博士后 |
随时申请 |
1.教育背景好、科研训练完整、发展潜力足,已取得优良科研成果,研究课题意义重要、创新性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在站博士后在合同终止期前6个月不能申报。 |
1.年薪32.5万/年起,资助期3年 2.在站期间获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者,可优先推选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 3.坚持“好中选优,择优支持”原则,不设指标限制 |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 |
大约每年9月份 |
1.新进站或拟进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当年度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博新计划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资助范围,不占名额。 |
年薪40万/年起,资助期2年;科研启动经费20万起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
大约每年2、3月份 |
1.新进站或拟进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 4.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不得申报。 |
年薪50万/年起,资助期2年;科研启动经费24万起 |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
大约每年2月份 |
1.新进站或拟进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6周岁;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不得申报。 |
匹配政策待制定,原则为高于普通博士后,低于博新计划 |
香江学者计划 |
大约每年3月份 |
1.已进站博士后,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全职在香港工作 2 年; 4.此前未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
资助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资助期为2年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大约每年3、4月份 |
1.已进站博士后,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全职在澳门工作 2 年; 4.此前未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
资助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资助期为2年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大约每年6月份 |
1.已进站博士后,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能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
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期为2年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
每年两批 第一批:3月份左右;第二批:8月份左右 |
1.进站 18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
1.国家资助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2.合肥物质院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
大约每年3月份 |
1.进站满 4 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4.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
1.国家资助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1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15万元 2.合肥物质院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
合肥物质院在站博士后奖励基金 |
大约每年4、5月份 |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一等奖: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入选者 ;2.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获资助者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 ;5. 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 (含通讯作者)发表一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 (学科大类小类都为一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两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 (学科大类或小类为一区);6.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且以第一作者身份 (含通讯作者)发表一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 (学科大类或小类为一区);7. 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成果(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科研单元申报,并经合肥物质院评议后确定)。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二等奖: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入选者 ;2. 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 (含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文章4篇及其以上,且中科院二区及其以上文章不少于1篇;3. 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要技术成果(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科研单元申报,并经合肥物质院评议后确定)。 |
一等奖励一万元,二等奖励五千元 |
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 |
大约每年7月份 |
在站博士后人员,先通过单位内部遴选,再报由人社厅差额评审。 |
安徽省资助科研经费5-20万元, |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 |
大约每年3月份 |
参照国家基金委相关要求 |
合肥物质院按照1:1配套科研经费,研究所按照项目经费(含物质院匹配)的10%给与个人奖励 |
获得科技成果 |
每年评选 |
按照合肥物质院特别绩效奖励政策执行 |
按照合肥物质院特别绩效奖励政策执行 |
二、出站留所工作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出站后可优先留所工作: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入选者;
2.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获资助者;
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以上项目;
5.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一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学科大类小类都为一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两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学科大类或小类为一区);
6.在技术攻关方面,表现优异,取得重要技术成果(按此条件申请人员,须由三位所内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党委会评议后确定)。